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4-064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和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便捷公司短期资金需求,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纳博创”)、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纳博创”)签署相关财务资助借款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拟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可提前还款。上述借款期限为自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6个月,如借款到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仍存在需求,借款方同意在借款到期后展期,自收到申请展期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上述借款期限自动展期6个月。上述借款不计收利息,无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4年12月1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海波先生回避表决。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李海波:李海波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24,7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93%。李海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西藏海纳博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海纳博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380号
法定代表人:李海波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股权的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融资业务(不含金融业务);进出口贸易。(从事以上经营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股权结构
■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藏海纳博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19,166,2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81%。
3、西藏海纳博创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桃花园社区兴工路美年国际广场1栋603-52
法定代表人:李海波
注册资本:44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策划、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股权结构
■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李海波先生现直接持有深圳海纳博创100.00%股权,深圳海纳博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海纳博创通过安义深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4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9%。
3、深圳海纳博创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具体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
2、利率:0.00%
3、财务资助期限和方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连续、循环使用,借款期限届满,如出借人同意展期,则自收到借款人申请展期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展期6个月。
4、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资金需求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拟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且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6个月,不收取利息费用。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无偿借款,无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可以减少公司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已发生的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1,058.10万元(借款额度内循环累计计算)。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形成以下意见:
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财务资助款项用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为无偿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关于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事项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4-065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李海波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和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便捷公司短期资金需求,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纳博创”)、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纳博创”)签署相关财务资助借款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拟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可提前还款。上述借款期限为自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6个月,如借款到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仍存在需求,借款方同意在借款到期后展期,自收到公司申请展期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上述借款期限自动展期6个月。上述借款不计收利息,无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海波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4-066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收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来函,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后的事务所各项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主体资格和法律关系不变。原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各项业务、权利和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担,原有的业务关系及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此,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