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调整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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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2月23日起,调整天弘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限制,调整为暂停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份额单笔金额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不含1000元)。如单日累计申购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金额超过1000元,本公司有权拒绝。
(2)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限制大额申购业务金额保持不变,即暂停受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单笔金额1万元(不含1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D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不含1万元)。如单日累计申购D类基金份额金额超过1万元,本公司有权拒绝。
(3)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的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正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