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10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傅佳琦先生、杨华军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12月1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其内部结构调整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延长至2026年12月,符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及时审议需要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5年1月7日下午13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7)。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10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12月1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晋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其内部结构调整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延长至2026年12月。该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10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其内部结构调整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延长至2026年12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事项,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6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104.6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3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70.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26日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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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2.“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18.92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等)已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三、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情况
“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密克”)及全资孙公司永泰运(湖北)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湖北)”,凯密克持股100%),主要内容为通过购置集装箱运输车辆、特殊用途专业运输车辆等物流运力,招聘并培训驾驶员、押运员、调度员队伍等,丰富运输业务种类,进一步提升公司运力与综合能力。
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6,281.26万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09.7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051.85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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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6,281.26万元,由公司向凯密克增资以及凯密克向永泰运(湖北)实缴出资等方式实施,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
四、本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经审慎研究,拟将其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予以延期,具体如下:
(1)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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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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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二)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原因
虽然公司募投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在前期已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该募投项目立项前后(2020年),公司采用当时危险品运输车辆对应的市场采购价格并结合当时公司整体业务情况对物流运力的需求及项目效益进行测算。目前,外部市场环境及客户综合服务需求等均较前期发生一定变化。2024年4月全资子公司凯密克成功中标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电子级硅烷气运输服务”,并于2024年5月在宜昌设立永泰运(湖北)作为此次硅烷气运输的项目公司,其所购置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将根据客户需求专项配套此次硅烷气运输服务,其需购置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及相关配置有所提升,因此在保持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物流运力提升项目”整体购置车辆将调整为凯密克集装箱运输车辆(车头+挂车)80辆,永泰运(湖北)集装箱运输车辆(车头15辆+挂车100辆)(本次测算以目前相应车辆的市场价格为参考,公司将结合市场价格并按照客户具体需求购置车辆,具体数量以项目最终结果为准)。
同时,自2022年以来监管政策持续趋严,监管部门对危化品运力指标的审批速度放缓,公司获得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指标不及预期。因此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延长至2026年12月。
公司将结合危化品运力审批情况、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凯密克已分别于2023年、2024年获批由监管部门核准的危化品运力指标,合计增加集装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30辆(车头+挂车)。永泰运(湖北)于近期取得符合属地监管政策规定的危化品运力指标,预计将新增集装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头10辆、挂车72辆。
(三)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是公司根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9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项目。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物流运力提升项目”投入金额尚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对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必要性分析
1、顺应化工物流行业罐式集装箱运输标准化趋势、提升运输能力
罐式集装箱安全环保、经济高效的特性,以及我国化工物流市场的巨大潜力,决定了罐式集装箱在我国化工物流领域的广泛应用,“物流运力提升项目”购置的集装箱运输车正是满足了这一发展趋势带来的运力需求,将为客户提供更安全、环保、高效便捷的服务。
2、优化长短途物流运输业务结构,提升物流运输效率
公司作为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依托沿江、沿海、沿港口及化工产业集群等进行全国性的核心基础物流资源布局。目前公司完成了在宁波、嘉兴、上海、青岛、天津等国内主要化学品进出港口的物流服务网络布局,形成了以长三角地区为核心基地,覆盖华东、华北、华中等国内主要化工产业集群的全国性发展格局。随着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业务规模的逐步增长,服务质量、运输效率对于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公司全资子公司凯密克作为专业的集装箱危化运输公司,具有良好的品牌和协同效应,“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物流运输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分布,有助于优化长短途物流运输业务结构,提升物流运输效率。
3、顺应行业头部集中趋势,整合协同物流资源,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
在现阶段国内的化工品第三方物流运输市场较为分散,随着化工行业的发展,客户对物流资源的需求趋向于多样化、个性化和专业化,对化工物流企业的专业化程度、资源整合能力等要求逐步提升,行业客户逐步向具有一站式物流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的物流企业集中,化工物流行业信息化竞争程度不断提升。危化品道路运输是公司开展全链条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基础且核心的环节之一,“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实施,将高效整合、协同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各环节的内外部资源,满足客户多样化的物流资源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和信息化安全管控机制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化工产品品种繁多,且大部分为危化品,危险性能各异,对物流的安全性要求较高,在订舱、关务、出口仓储、境内外运输等环节均与普通货物有所区别。公司系专业的化工供应链服务提供商,在危化品物流领域深耕超20年,培养了一批成熟的管理团队,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制和业务操作流程,在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人才和技术储备,为危化品运输中质量、安全、环保提供有力支撑。公司目前已通过ISO9001、ISO14001等管理体系认证,并在仓储、运输、装卸等环节建立了一套成熟的安全管理机制,全程实施信息化管控,确保危化品作业的安全实施。其中,公司自有的专业的危化品车辆全部配备了先进的车辆主动安全防御系统,通过科技化的手段,实现危化品在运输过程中信息的可视化和可干预化。
2、化工产业集群及相关配套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产业基础
(1)凯密克:宁波作为长三角经济圈腹地,化工产业基础雄厚,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稳定可观的市场需求。“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凯密克紧邻宁波一一舟山港港区,区位条件优越,服务半径有效覆盖宁波港和上海港,优越的港口航运条件和完备的相关配套设施为本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产业基础。
(2)永泰运(湖北):作为专项配套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电子级硅烷气运输服务”的项目公司,其所购置的集装箱运输车辆目前主要针对硅烷气运输项目进行投放。同时,永泰运(湖北)靠近宜昌猇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贴近一线化工物流市场,地理位置优势为本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基础,
随着公司在中部地区危化品道路运输服务业务的拓展,公司将增加对中部地区的物流运输资源需求以及提升对物流运输资源的覆盖水平。
3、业务结构优化延伸,储备潜在客源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公司是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自2022年上市以来,公司借鉴同行业上市公司转型升级的发展经验,结合当前化工物流服务业逐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发展趋势,利用公司自有仓储及道路运输资源开始逐步向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延伸,逐步形成“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供应链贸易服务”协同发展的物贸一体化发展格局。随着供应链贸易业务的增长,将为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储备大量潜在客源,为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三)预计收益
经对该项目重新论证,“物流运力提升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营业收入9,595.0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2.42%,静态投资回收期4.36年(含建设期)。
上述经济效益分析是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初步预计的结果,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实际盈利保证。
(四)重新论证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及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同时,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外部市场环境等前提下,公司将对募投项目的进展进行适时安排。
六、本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其内部结构调整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延长至2026年12月,符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其内部结构调整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延长至2026年12月。该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及项目情况,并督促提醒公司结合业务发展、行业变化等情况审慎论证募投项目可行性,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10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7日(星期二)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2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6楼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德功
联系电话:0574-27661599
传真:0574-87730966
电子邮箱:IR@yongtaitrans.com
邮编:315151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必须在2025年1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28
2、投票简称:永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5年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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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