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4-049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4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丁盛同志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同意《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关联董事田大鹏同志在董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本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
同意《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
同意《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四)《关于向交通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
同意《关于向交通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4-050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4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关联监事桑艳萍同志在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议审议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关联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4-051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0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关联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会议审议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控制的企业合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592.89万元,占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17.29%,其中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2,431.46万元。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董事田大鹏同志在董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0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关联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所需,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认真、客观,遵循了公平、合理原则,董事会对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关联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监事桑艳萍同志在监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表决。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审议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关联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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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4年度预计额度为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协议约定时间(2023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3日)的金额。实际发生为2023年12月13日-2024年11月30日的实际发生额(含税)。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注2:实际发生金额与2024年预计额度比例为17.29%。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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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础为2023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注2:“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自2024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期间发生的含税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3年12月13日-2024年11月30日期间发生的含税金额。以上数据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在预计范围内发生。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据请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毕海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叁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水轮机及辅机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钢压延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成形机床制造;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南城二路1号
东北水电成立于2005年12月20日,是公司控股股东一一工投集团下属的国有独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104.37万元,净资产8,747.81万元;2023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8,024.88万元,净利润541.26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9,909.95万元,净资产8,912.88万元;2024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4,449.58万元,净利润256.74万元。
2.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董直强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捌拾伍万圆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设计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食用农产品批发;粮油仓储服务;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电碳路北、无锡大街东
电碳厂成立于1958年6月1日,是公司控股股东一一工投集团下属的国有独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358.75万元,净资产23,190.63万元;2023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069.98万元,净利润1,970.16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6,042.82万元,净资产25,361.17万元;2024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1,910.93万元,净利润1,361.47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工投集团为哈空调、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水电”)、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碳厂”)的控股股东,工投集团持有哈空调34.03%的股权,持有东北水电、电碳厂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关联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公司与东北水电、电碳厂构成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双方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东北水电、电碳厂均系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账的情况,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和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二)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东北水电与公司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双方签订相关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的条件和期限;交货地点、方式;运输方式及到港和费用负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等必备条款,确保关联交易合理、公平。
电碳厂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平等互利、盘活共享现存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劳务人员的工时费用,双方签订《企业共享用工协议》。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人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扩大公司销售市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4-052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关于向交通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
一、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金额人民币0.52亿元,期限2年,利率最终以银行审批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金额人民币0.63亿元,授信业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非融资性保函,期限1年,具体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利率最终以银行审批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三)交通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向交通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金额人民币1.30亿元,期限1年,利率最终以银行审批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同意《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关于向交通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
三、申请授信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交通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对公司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