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4-051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廊坊项目。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据港”)前期已陆续完成除廊坊项目以外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结项,本次廊坊项目结项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即全部结项;
●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660.93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9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61,49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4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
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人民币23,690,087.34元)。并于2020年9月14日由中信证券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310066580013001747883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承销费、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5,445,740.25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1,416,379.41元,不含税发行费用为24,029,36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703,355.15元。
上述资金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555号《验资报告》。公司收到中信证券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了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72,615.64元,与《验资报告》披露的中介费及信息披露费人民币1,755,652.91元的差异,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983,037.2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7,686,392.42元。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在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原计划投入“云创互通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全部用于公司新建项目的廊坊项目。详细内容请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7月15日《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号)
3、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含银行手续费支出;
注2:利息收入为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3: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后,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了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77.26万元,与《验资报告》披露的中介费及信息披露费175.57万元的差异,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98.30万元,募集资金总户留存募集资金98.30万元。
4、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廊坊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含银行手续费支出
注2:利息收入为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廊坊项目,该项目共分为“京云科技”和“沃福自动化”两个项目备案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云科技”主体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机电相关投资并使用完毕,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为“沃福自动化”主体节余募集资金535.90万元,其中项目土建部分已完成,结余原因主要系项目尾款资金,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2、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结项廊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35.90万元、数据港募集总户节余募集资金111.92万元,数据港“偿还银行借款项目”专户资金节余13.11万元,合计660.93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所需。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募投项目尚未支付尾款,公司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廊坊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安排。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对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4-049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据港”)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2月18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
会议由董事长孙中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关于公司变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和资金筹划需要,为更有效地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拟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上限由6亿元提升至10亿元,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三、《关于修订债券相关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需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落实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的信披事项执行要求,公司需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执行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既有《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拟定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4-050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2月18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颂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变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同意现金管理额度上限由6亿元提升至10亿元,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4-052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的产品类型: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的额度: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或“公司”)本次拟增加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数据港增加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使用新增的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新增现金管理的额度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本次调整后,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新增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情况概述
(一)新增现金管理额度的目的及产品类型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的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新增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新增后的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决议有效期
新增额度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
(四)信息披露
公司在开展现金管理行为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数据港增加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使用新增的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新增额度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本次调整后,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次新增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三、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现金管理的收益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控措施降低现金管理风险:
(一)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结合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对拟购买的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的产品。
(二)公司将通过建立台账对资金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行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和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