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5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55号正帆科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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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289,192,62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6,104,603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YU DONG LEI(俞东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ZHENG HONGLIANG(郑鸿亮)先生现场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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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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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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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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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2、3的关联股东史可成、ZHENG HONGLIANG未参与表决。
4、本次会议议案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郑伊珺、陆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