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4-052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以公允定价为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的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恩斯”)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包含重金属污染综合解决方案、产品销售、生产运营等商品销售或技术服务以及房屋租赁)在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52,7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实施,向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实施,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召开时,关联董事邱江传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已就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人民币(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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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该类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或实际发生金额/2023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2023年公司与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的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4.75%;
注2:2024年1-9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相应占同类业务比例=2024年1-9月实际发生金额/2024年1-9月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3:向关联人租出办公场地包括房租、物业、停车费。
注4:2025年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预计金额2,000万中,包含与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的铼酸铵销售分成金额,预计不超过500万。
2025年度公司向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预计金额为52,000万元,向关联人租出办公场地预计收入为700万,合计52,700万元。一方面,受有色行业增产及国家对重金属污染治理环保政策的不断深入,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每年的环保投入金额较大且逐年增加,同时部分已验收的综合解决方案项目将转化成新的运营项目并产生收入,另一方面,公司与紫金矿业在资源回收业务上展开了进一步的合作,该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污酸资源化技术产业化的能力和竞争力。公司凭借持续创新的产品技术、优质服务及品牌优势,通过多年的积累,在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公司后续以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获取紫金业务提供了较好的基础。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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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
(1)公司名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3)主要办公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4)成立时间:2000年9月6日
(5)法定代表人:邹来昌
(6)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金矿采选;金冶炼;铜矿采选;铜冶炼;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矿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力发电;对采矿业、酒店业、建筑业的投资;对外贸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活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铜矿金矿露天开采、铜矿地下开采;矿山工程技术、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研发;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旅游饭店(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紫金矿业资产总额为37,805,590.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416,258.66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3,039,648.00万元,利润总额为3,532,517.13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35,745.89万元。
(9)主要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紫金矿业22.89%的股份。
(二)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关联关系:紫金矿业间接持有公司21.11%的股份,故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三)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采购商品、向关联人租出办公场地,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在授权范围内与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签订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交易背景真实可信,定价原则公平公允。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赛恩斯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赛恩斯《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赛恩斯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4-053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70.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5,469.39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5,544.91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924.48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3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以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赛恩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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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数据,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5,784.3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尚未使用的资金余额为2,028.08万元,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5,969.79万元,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以及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付款项还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生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将视情况开立相应的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如开立,相关账户仅用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生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生产,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4-054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3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关联监事王艳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4-055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6日
至2025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24年12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和其他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月3日下午16:00前送达;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会务联系人:邱江传先生
电话:0731-88278363
邮箱:seshb_cn@126.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邮编:410006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三)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