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用其下属电站公司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中源”)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期限为120个月,具体融资租赁方案详见如下具体内容。
本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已履行子公司的内部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租赁主要内容
(一)华润融资租赁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78660046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法定代表人:徐昱华
5、注册资本:人民币338,019.215945 万元
6、成立日期:2006年6月27日
7、经营范围:(1)融资租赁业务;(2)租赁业务;(3)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4)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5)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批发Ⅲ 、Ⅱ类: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Ⅱ类:神经外科手术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4702A、4703
9、股东及持股比例:
■
10、公司与华润融资租赁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经查询,华润融资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融资租赁主要方案内容
1、出租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物: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
4、租赁物购买保险:财产险与机损险
5、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6、租赁期限:120个月
7、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三)融资租赁拟定担保方案
宁夏中源以其持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动产提供质押及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永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宁夏中源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后续拟转入股权信托)。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0073808385Y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李化春
(4)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3年08月01日
(6)经营范围:光伏发电;电力设备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注册地址:石嘴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三楼
(8)股东及持股比例: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00%。
(9)经查询,宁夏中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宁夏中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其中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11月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11)宁夏中源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2、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90815XU
(2)法定代表人:刘公直
(3)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B3401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注册资本:人民币1,954,847,822万元
(6)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0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投资;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投资;停车场的投资;新能源汽车的投资;电力储能设备的投资与技术开发;电力储能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销售;商业经营管理。(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新能源充电设施、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停车场的建设与运营;新能源汽车的租赁、运营(不含金融租赁);电力储能设备的生产与销售;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以上融资租赁物为子公司拥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标的资产均不存在质押、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出租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承租人一: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一”)
承租人二: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二”)
1、租赁物:宁夏中源拥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
2、交货地点:石嘴山市工业园区内;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包兰铁路西、麻园路北面。
3、租赁成本:¥50,000,000.00(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4、租赁期限:120个月
5、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抵押/质押合同
质权人/抵押权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出质人/抵押人: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
质押/抵押标的:宁夏中源持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动产,深圳永晟持有的宁夏中源100%股权。
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质权人/抵押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金、租前息(如有)、租赁保证金、手续费、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质权人/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抵押、质押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三)保证合同
债权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基于主合同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
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768.93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3.30%;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无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公司与华润融资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及相关配套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用其下属电站公司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中源”)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期限为120个月,具体融资租赁方案详见如下具体内容。
本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已履行子公司的内部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租赁主要内容
(一)华润融资租赁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78660046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法定代表人:徐昱华
5、注册资本:人民币338,019.215945 万元
6、成立日期:2006年6月27日
7、经营范围:(1)融资租赁业务;(2)租赁业务;(3)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4)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5)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批发Ⅲ 、Ⅱ类: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Ⅱ类:神经外科手术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4702A、4703
9、股东及持股比例:
■
10、公司与华润融资租赁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经查询,华润融资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融资租赁主要方案内容
1、出租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物: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
4、租赁物购买保险:财产险与机损险
5、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6、租赁期限:120个月
7、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三)融资租赁拟定担保方案
宁夏中源以其持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动产提供质押及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永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宁夏中源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后续拟转入股权信托)。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0073808385Y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李化春
(4)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3年08月01日
(6)经营范围:光伏发电;电力设备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注册地址:石嘴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三楼
(8)股东及持股比例: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00%。
(9)经查询,宁夏中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宁夏中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其中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11月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11)宁夏中源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2、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90815XU
(2)法定代表人:刘公直
(3)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B3401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注册资本:人民币1,954,847,822元
(6)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0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投资;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投资;停车场的投资;新能源汽车的投资;电力储能设备的投资与技术开发;电力储能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销售;商业经营管理。(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新能源充电设施、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停车场的建设与运营;新能源汽车的租赁、运营(不含金融租赁);电力储能设备的生产与销售;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以上融资租赁物为子公司拥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标的资产均不存在质押、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出租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承租人一: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一”)
承租人二: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二”)
1、租赁物:宁夏中源拥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
2、交货地点:石嘴山市工业园区内;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包兰铁路西、麻园路北面。
3、租赁成本:¥50,000,000.00(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4、租赁期限:120个月
5、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抵押/质押合同
质权人/抵押权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出质人/抵押人: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
质押/抵押标的:宁夏中源持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动产,深圳永晟持有的宁夏中源100%股权。
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质权人/抵押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金、租前息(如有)、租赁保证金、手续费、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质权人/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抵押、质押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三)保证合同
债权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基于主合同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
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768.93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3.30%;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无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公司与华润融资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及相关配套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2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存在一处信息笔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2、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954,847,822 万元
更正后:
2、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954,847,822 元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披露内容不变。公司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