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摘牌收购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编号:临2024-051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摘牌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武汉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建基金办”)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处置武汉市龙王嘴地区等6项污水收集系统干管工程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成功摘牌标的资产,摘牌价格为人民币41,824.14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24年11月22日,市城建基金办在光谷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处置武汉市龙王嘴地区等6项污水收集系统干管工程资产,其转让底价为41,824.14万元,挂牌期限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9日。该标的资产均在排水公司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服务范围内为排水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提供配套污水收集服务,排水公司拟以转让底价41,824.14万元公开摘牌竞买上述资产。2024年12月20日,排水公司收到光谷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签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其被确认为标的资产项目受让方,并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12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9位董事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董事赵春来、邓柏松认为“长期来看,‘厂网一体化’是城市污水处理的新趋势,是国家和多地政府政策支持的新方向,本次武汉控股收购管网资产,响应了武汉市政府‘厂网一体化’战略安排,有助于补足地方污水管网治理短板。但是考虑到武汉市污水管网运营收费机制尚未明确,拟收购资产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故对上述议案投弃权票。鉴于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公开竞拍,存在不确定性且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暂缓披露本事项,待摘牌完成后再进行披露。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能为受市政府以及市建设、水务、城管、财政等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筹措、归集和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世行、亚行项目的投资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车辆通行费、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集和管理;负责有关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的营运管理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市城建基金办持有的武汉主城区范围内的污水管网、泵站资产,具体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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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6个项目主要涉及房屋构建物(泵站)、机器设备资产、土地使用权等,包括污水管网29.88公里,泵站4座(含一体化泵站2座),泵站设计抽排水量为7.86万吨/日。
(二)交易标的交易价格
根据光谷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信息,标的资产已经湖北华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41,824.14万元。交易标的资产挂牌转让底价为41,824.14万元。
标的资产挂牌后,排水公司聘请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标的资产账面值为45,524.82万元,评估值为42,137.03万元,评估值低于账面价值主要系折旧原因。排水公司拟按照资产挂牌转让底价41,824.14万元摘牌标的资产。
四、收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构造“厂网一体化”管理模式
2021年以来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关于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发布,先后提出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管“厂网一体”建设改造等,鼓励开展服务范围内实行“厂一网一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因此“厂网一体化”管理模式是污水处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采取“厂网一体化”管理模式,有助于各类排水设施全要素的统筹调度、联调联动、协调运行,实现污水处理效能最大化。
2023年12月排水公司收购了武汉市沙湖地区等15项污水收集系统干管工程资产后,对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及污水管网实施统一调度和运维,建立厂、站、网生产负荷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污水管网蓄排容量及超量污水调度功能,该资产日均实际抽排量由收购前的21.11万吨提升至28.37万吨,综合产能利用率提升了12.62%,提高了片区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1-11月实际抽排量增加约2,488万吨,排水公司营业收入相应增加约4,671万元。
(二)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协同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与排水公司目前所拥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同属武汉市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与公司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具有高度的协同性,可有效将标的资产的管网、泵站纳入公司的运营体系,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经营业绩。收购标的资产有利于构建高效的“厂网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排水公司污水收集能力,增强污水处理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市场的主体地位及市场占有率。
(三)符合纳入特许经营协议的条件
排水公司作为武汉市污水处理行业的龙头企业,根据特许经营协议为武汉市主城区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根据排水公司与市水务局签订的《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以及2024年10月签订的补充协议,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均位于公司特许经营协议覆盖区域之内,且符合公司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污水处理设施的使用用途,符合纳入特许经营协议的条件。标的资产纳入特许经营协议并相应核定及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后,公司经营收益将会得到有效保障。
(四)标的资产估值合理
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主要建成于2018、2019年,为近年建设投入使用的资产,资产成新率较高。经评估,标的资产账面值为45,524.82万元,评估值为42,137.03万元,高于标的资产挂牌转让底价41,824.14万元,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经测算,在本次收购完成后排水公司每年将新增标的资产折旧1,600万元。
公司将持续优化运营调度和统筹管理,通过标的资产产生的增量污水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增量,并将其纳入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单价核定范围。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052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规定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试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