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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4-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4-075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4年9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浦发”)与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签署了《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科高新”)17,000,000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苏美达,占公司总股本的4.80%,本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9元/股,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86,53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已于2024年12月2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2月23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业务流水号:1721734912127001)。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中国浦发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公司91,324,894股股份,占蓝科高新总股本的25.76%;中国浦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45,568,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1.07%。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中国浦发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数量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注:1.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与中国浦发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国能源持有的公司表决权委托中国浦发行使。国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产”)与中国浦发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国机资产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表决权委托中国浦发行使。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中国能源持股数量为13,194,150股,持股比例为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72%。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中国浦发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数量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中国能源持股数量为13,194,150股,持股比例为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72%。

三、其他说明

1.中国浦发与苏美达均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控股子公司,本次转让为同一控制下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中国浦发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业务流水号:1721734912127001)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