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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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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路博迈CFETS0-5年期气候变化高等级债券
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规模上限的公告

2024-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合理控制基金规模,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路博迈CFETS0-5年期气候变化高等级债券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路博迈CFETS0-5年期气候变化高等级债券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和《路博迈CFETS0-5年期气候变化高等级债券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设置路博迈CFETS0-5年期气候变化高等级债券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若累计募集金额达到或超过60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本公司将及时刊登公告提前结束本次募集,并自次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对当日的认购申请采取按比例确认。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bchina.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75-58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如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如有)等信息披露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