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良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关联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南路36号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18幢公司51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0日
至2025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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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议案1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议案1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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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月10日上午09:00-12: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南路36号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18幢,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管理部
联系电话:0573-82850903
邮箱地址:zjhdkj@chinahdkj.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南路36号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18幢,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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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主要按照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遵循平等自愿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军、王小鹏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前述议案。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关联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对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委员郭军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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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上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3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3:2024年度1-11月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发生额。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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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上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4年度1-11月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发生额。
注3、在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以及部分项目执行周期较长,实际确认金额跨年度,导致预计合同签订额与实际确认金额差异较大。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9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环城南路422号
法定代表人:彭上升
成立日期:2001-05-21
经营范围:资本经营;城市饮用水源、燃气资源开发利用;城市供排水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城市燃气、供热、发电能源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土地收储开发、其他经营性业务;水、泥、气的检测;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屋及土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浙江乐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658号台州电信B区附属楼206室(仅限办公用)
法定代表人:戴恭宇
成立日期:2015-08-11
经营范围:电子器件、通讯终端设备、仪器仪表、影视录放设备、幻灯及投影设备研发、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动漫产品设计服务;管道和设备安装;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家庭用品、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销售。
3、浙江嘉源和达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枢路369号2号楼技术研发中心一层北楼,四层南、北楼,五层南、北楼,一楼展厅
法定代表人:金德明
成立日期:2021-12-0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特种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消防技术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4,385.75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国联大厦1(1幢501)
法定代表人:毛光旭
成立日期:2000-11-10
经营范围:经营区国资委授权的国有资产,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浙江清达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康和路369号办公楼307室
法定代表人:陈剑
成立日期:2023-09-2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网络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市政设施管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测绘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浙江聚源和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乌镇镇龙翔大道1888号2幢南侧6-7楼
法定代表人:姚望
成立日期:2023-09-2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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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够正常结算,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产品、服务、劳务,向关联方承租房产及向关联方出租房产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性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劳务主要是公司作为水务行业的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具有丰富的产品线和项目实施经验,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可以最大程度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增加了公司的销售收入,扩大了公司的市场影响力。
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产品、服务、劳务主要是考虑地域便利性、产品竞争力、服务半径短等因素,同时保证了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和按期保质交付,提高了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关联方之间房产租赁主要是从生产经营的协同性和地域便利性角度考虑。
上述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上述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保理业务概述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与交通银行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保理业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保理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开展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理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931155553N
3、注册地址:江汉区建设大道847号
4、法定代表人:曾伟宏
5、经营范围: 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代客个人外汇买卖业务;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资信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6、交通银行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7、经查询,交通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合作机构:交通银行
2、保理方式:合作机构受让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为公司提供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服务。
3、保理金额: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4、保理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5、保理期限:保理业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6、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2)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四、保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改善公司经营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五、保理业务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保理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保理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9日以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郭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主要按照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遵循平等自愿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关联董事郭军、王小鹏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保理业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保理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