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160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芳勤女士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大厦B座12楼会议室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2,485人,代表股份4,313,686,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5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139,666,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6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83人,代表股份174,019,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84人,代表股份174,162,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4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83人,代表股份174,019,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31%。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09,801,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0%;反对2,739,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5%;弃权1,1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277,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97%;反对2,739,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28%;弃权1,1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5%。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06,799,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4%;反对5,873,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2%;弃权1,0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275,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58%;反对5,873,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27%;弃权1,0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536,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85%;反对2,873,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97%;弃权7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536,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85%;反对2,873,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97%;弃权7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8%。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24,859,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08%;反对87,563,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99%;弃权1,2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3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977%;反对87,563,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769%;弃权1,2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4%。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09,370,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0%;反对3,608,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7%;弃权70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846,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21%;反对3,608,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22%;弃权70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8%。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54,074,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81%;反对58,814,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4%;弃权79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50,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725%;反对58,814,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701%;弃权79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