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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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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叶晓彬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投票。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刘品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彭湘宾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朋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增进、王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骏亚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以通讯、口头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方式召集,公司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叶晓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叶晓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强先生、李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邹蓓廷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康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方式召集,公司监事会主席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水波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水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12月23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监事会选举了监事会主席。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叶晓彬

非独立董事:叶晓彬、刘品、李强、李朋

独立董事:梅春来、刘朝霞、罗中良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构成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存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刘朝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刘水波

监事会成员:职工代表监事刘水波,非职工代表监事王旗、潘海恒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叶晓彬

副总经理:李强、李朋

董事会秘书:李朋

财务负责人:邹蓓廷

证券事务代表:李康媛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李朋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符合相关任职要求。证券事务代表李康媛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符合相关任职要求。

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叶晓彬,男,1967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本科学历。1998年11月至今,任骏亚企业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11月至2013年5月、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05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叶晓彬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叶晓彬先生通过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7.4567%。

2、刘品,女,1970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本科学历。1998年11月至今,任骏亚企业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8月至今任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香港牧泰莱电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2022年8月任惠州市骏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11月至今,曾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刘品女士为系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截至目前,刘品女士通过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001%。

3、李强,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1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PCB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2021年2月任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2021年3月任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广德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惠州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惠州市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4、李朋,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2007年6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6月至2018年7月,任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任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2020年2月至2021年10月任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任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2022年7月任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2023年1月任广德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2024年4月任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5、梅春来,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5月至2016年9月,任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6年11月至今任广东文佩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梅春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6、刘朝霞,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4月至2009年6月任惠州TCL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会计;2011年6月至2012年9月任惠州市辉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旭日集团)财务主任;2013年6月至2015年5月任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财务主管;2016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惠州财税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惠州财税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3月,任广东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9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惠州市汇智华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广东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朝霞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7、罗中良,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至2009年8月,历任佛山大学电子电气系讲师、副教授、教授;2009年至今,任惠州学院高级工程师、教授;2019年3月至今,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罗中良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8、刘水波,男,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0年9月至2015年4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5年5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人力及综合管理部经理;2015年至今任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4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硬板事业部总经办主任;2022年8月至今任惠州市骏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3月至今任惠州市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4月至今任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刘水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9、王旗,男,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8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助理;2020年10月至2023年9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秘书。

王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10、潘海恒,女,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5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董事长秘书,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专员;2018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潘海恒女士与公司其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11、邹蓓廷,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6年7月至2007年5月任江苏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2007年6月至2010年10月江苏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员,2010年12月至2012年2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2012年3月至2013年5月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所项目经理,2013年5至2019年5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项目经理,2019年6至2024年5月任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邹蓓廷先生与公司其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12、李康媛,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任广州昶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融资部专员、投融资部主管;2017年9月加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康媛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年产80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精密线路板项目”进行延期,延期至2025年12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1,129,97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08元,共计募集资金190,099,97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87,877.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912,095.6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03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包含已确认但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款项4,491.50万元(为合同分期款);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项目拟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概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公司中大批量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及消费电子领域,下游行业周期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2023年以来,受下游行业景气度下行、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了一定的波动。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有所延期。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预期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

公司将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继续积极关注行业整体表现变化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合理调配现有资源,加大协调力度促使项目建设和投运的外部条件改善,使项目尽快投入正式运营,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在订立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方案之前已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对项目进行了审慎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或是可能出现项目进展缓慢、实际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等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80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精密线路板项目”进行延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