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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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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2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中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为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一致推选刘为权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以下成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成员:刘为权、徐永前、谢亨华,其中董事长刘为权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成员:谢亨华、梁波、刘为权,其中独立董事谢亨华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梁波、张岩、崔兴品,其中独立董事梁波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成员:张岩、梁波、邓蓉,其中独立董事张岩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肖文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李小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田永静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聘任汤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中药业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八、关于公司人才公寓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提升公司人才吸引力,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湾里制造基地厂区内建设人才公寓楼,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此事项。项目预计总投资约6,000万元,建设周期预估12个月(从施工招标至完工验收)。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刘为权:男,汉族,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持有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和江西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江中药业财务负责人,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华润江中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华润江中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为权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219,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刘为权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肖文斌:男,汉族,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历任江中药业销售省经理、销售总监、市场总监、销售副总经理;江中药业副总经理。现任江中药业总经理、OTC事业部总经理。

肖文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96,3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小俊:男,汉族,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会计主管、财务经理,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预算经理,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江中药业财务总监。

李小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71,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田永静:女,汉族,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连续5届(第十三至第十七届)获得“新财富金牌董秘”称号,入选新财富董秘名人堂,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2023年及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5A级评价”。历任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江中药业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江中药业董事会秘书。

田永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71,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汤洋:男,汉族,199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方向)专业,硕士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金融管理专业;于2021年4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40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历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投资者关系经理、投资者关系总监;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周娇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一致推选周娇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周娇:女,197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持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和南开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曾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法务部高级经理、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娇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周娇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1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7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刘为权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将与经公司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罗玲女士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3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乐天、巫昊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4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促进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相匹配,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与信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已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要求,公司应每半年评估行动方案的执行效果,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聚焦主责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

2024年,公司坚持“十四五”战略引领,围绕“做强OTC、发展大健康、布局处方药”三大业务布局,坚持“内生发展、外延并购”双轮驱动策略,通过“内涵增长、外延并购、创新研发、精益生产、智数赋能”五大核心举措,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公司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快主业聚焦、科技创新、组织变革等各项工作,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夯实内生发展,加强OTC产品梯队建设,推动区域市场均衡发展;优化健康消费品业务模式,通过组织重塑提升效能;探索处方药业务发展路径,提升业务合规运营能力。二是推动外延并购,丰富标的项目储备,强化业务拓展。三是完善投后管理体系,提升投后整合成效。同时,加快“两非两资”处置,助力提升经营发展质量。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72亿元,同比下降8.1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34亿元,同比增长7.09%,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二、推进转型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4年公司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以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科改示范行动为抓手,深入落实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推动研发创新成果转化,推进智能制造转型升级。

在研发创新方面,公司不断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引育,持续壮大研发主体队伍;强化研发网络搭建,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深化研发管线布局,推进多个关键领域的新药开发;推进创新成果转化,成功转化上市产品3款,形成产品储备20款;公司“优良乳酸菌种质资源挖掘与产业化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专利菌株研究成果在国际一流期刊上发表。公司在2023年度“科改示范行动”专项考核中获评“优秀”,公司“双栖优聘”人才留用机制被国务院国资委评选为优秀案例。

在智能制造方面,公司持续优化产线布局,完成多条生产线的连续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生产效率;建成符合世界一流制造企业标准的智能化仓库及战略储备库,扩大库容并提高转运效率;推进子公司技改升级,进一步优化科创城现代化中药生产基地生产效率;同时,高质量推进子公司海斯制药金匠园项目建设。期间,公司荣获数字化转型三星级认证,成为制药行业全国首家获得该项评级认证的企业;取得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三级评定证书、两化融合AAA级评定证书并入选江西省首届“数字领航”企业。

三、保障股东权益,共享发展红利

公司坚持投资者和上市公司是市场的共生共荣体的理念,积极落实监管部门相关政策精神,基于经营业绩的稳健成长,保持稳定持续的分红政策,与全体股东充分分享公司发展的红利。自1999年重组上市以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合并计算回购股份金额)占期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合计数比例超60%。近四年,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及资金状况,每年实施两次派息,稳定派息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2024年,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509.82万元(含税),并将中期分红时间由三季度提前至半年度,尽早让股东享受公司发展的红利,增加持股获得感。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自2024年10月22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拓展沟通渠道,增进互通互信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拓展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准确及时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提升公司经营与资本市场的联动效率。一是持续丰富业绩说明会的召开形式,坚持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并主动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现场举办的2023年报沪市主板大健康集体业绩说明会,首次以视频直播加网络互动的形式回应投资者关切。二是保持日常沟通渠道畅通,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路演、反路演、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股东大会现场调研等活动,加深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理解与认同。三是不断加强境外投资者覆盖广度,协同华润医药板块上市公司在香港进行业绩说明会及路演,积极拓展境外投资者沟通。四是形成资本市场反馈的正向循环机制,主动邀请机构分析师为公司管理层及经营层讲解宏观政策与行业趋势,帮助管理层更加准确把握资本市场变化,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公司《争当内外兼修的价值贡献者》案例被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评选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

五、夯实合规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健全公司治理运行机制,确保公司规范合规运作。一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编制《外部董事履职保障方案》《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指引》等内部文件,进一步提高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工作效率,保障其合规高效履职。二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丰富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优化ESG报告展现形式,及时主动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三是强化合规运作意识,通过各部门信息披露评价机制、合规交易培训、信息披露培训、合规专题报告等形式,对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及公司信息披露人员进行全方面合规制度宣导,推动合规要求实现上下贯通。2024年,公司连续第5年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最高级)评价并获得《董事会》杂志社主办的“金圆桌奖”一一“优秀董事会”称号。

六、强化约束激励,共担主体责任

公司以中长期发展战略为依据,持续建立健全符合“一适应、两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注重对标行业薪酬水平,不断强化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力度,通过组织董监高参加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公司内部等举办的上市公司合规治理等领域培训,持续深化“关键少数”的履职尽责意识。二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序推进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及上市流通,积极规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发经理层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三是加强“关键少数”薪酬分配管理,推动薪酬体系优化,对标市场化薪酬标准,构建与职责能力相匹配、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薪酬分配体系。

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注重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努力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切实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助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