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上诉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上诉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一审被告上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 涉案的金额:根据《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沪74民初699号》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不超过500,000,00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案件一审已判决,目前仅收到一审被告上诉状,二审受理及具体开庭时间尚未明确,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一、本次控股股东提起诉讼的基本情况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家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天下”)发来的《上海金融法院受理通知书(2023)沪74民初699号》,就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家天下为原告,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及刘悉承为被告,上海金融法院已作出《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沪74民初69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7日、2024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关于控股股东提起诉讼收到一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本次上诉状基本情况和上诉请求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家天下发来的南方同正和刘悉承提交的《民事上诉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上诉状基本情况
上诉人: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刘悉承
被上诉人:家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诉人南方同正、刘悉承与家天下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金融法院(2023)沪74民初699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2、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上海金融法院(2023)沪74民初699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判决,依法改判驳回家天下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2)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家天下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一审已判决,目前仅收到一审被告上诉状,二审受理及具体开庭时间尚未明确,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需以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程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