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4-06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一世纪”)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的0.83%(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天一世纪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书》,截至2024年12月24日,天一世纪已累计减持3,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的0.8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天一世纪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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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减持比例基于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363,135,570股计算。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3)天一世纪自2020年7月3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除本次减持外无其他减持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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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占总股本比例基于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363,135,570股计算。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天一世纪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书》。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