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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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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定增募投项目”)“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高纯大尺寸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对定增募投项目“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3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629,68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2,916,254.8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2,971,347.5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944,907.29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7月15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1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7166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定增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定增募投项目“高纯大尺寸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0日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决定将该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18,382.68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该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及节余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高纯大尺寸项目”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49,810.96万元,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16,226.7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4,218.75万元以及利息收入净额4,078.20万元,已支付未置换发行费用85.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上述数据的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持续优化生产工艺,节约了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和安装成本。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定增募投项目“高纯大尺寸项目”已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高纯大尺寸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8,382.6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高纯大尺寸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通过募集资金账户进行支付。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定增募投项目“高纯大尺寸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定增募投项目“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整体投入比例达57.32%。该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项目用地产权办理、施工工程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定增募投项目“高纯大尺寸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同意公司对定增募投项目“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6日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寄乔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内容:鉴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并予以整体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将“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18,382.68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金博股份市值管理制度》和《金博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6日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博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达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