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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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2024-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8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龚俊强,其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9,223,78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4.5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3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情况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号)核准,同意公司向龚俊强发行A股股票39,223,781股,发行价格为12.1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474,999,987.91元,扣除发行费用7,845,142.2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7,154,845.67元。本次发行的股份于2021年 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4,784,397股。

本次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需要对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此外,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期权行权、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总股本发生频繁变化,公司总股本已由非公开发行股份时的264,784,397股变更为目前的269,048,766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龚俊强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同意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公司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人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本人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人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人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人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人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龚俊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股东龚俊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俊强。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

3、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9,223,78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4.58%。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表如下:

注:1、上表所述限售股份总数为首发后限售股及高管锁定股的合计数量;

2、龚俊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在解除限售当日将转为高管锁定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俊强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中有15,99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需解除质押后,方可实际上市流通。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