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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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康智先生因解除婚姻关系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0.15%)分割给周女士(以下简称“过入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本次权益变动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康智先生的通知,康智先生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其直接持有的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0.15%)公司股份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登记至过入方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证券非交易过户后,康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0.03%),过入方持有公司股份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0.15%)。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说明
1.本次康智先生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系康智先生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离婚协议的约定进行财产分割所致,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过户完成后,康智先生及过入方将持续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则中关于董监高减持的规定。在康智先生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双方各自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双方将分别履行董监高相关减持预披露等义务。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将依据变动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