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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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鑫祥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4-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098-4800)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天治鑫祥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