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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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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4-067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公司办公楼中区礼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王晓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非独立董事朱前鸿先生、非独立董事钟鸣先生因公务活动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罗耿峰先生因公务活动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职工代表监事袁海文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戚耀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张建诚先生、总会计师王利群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3.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3.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3.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3.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3.05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3.06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3.0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3.08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3.0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3.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4《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5《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6《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7《关于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8《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9《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1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就措施作出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1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议案名称:12《关于公司未来现金分红特别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1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中议案3共有10项子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上述第2-12项议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议案3-6、8-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53,744,552股股票,已就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英哲、翁文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