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航空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24.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4,167,923.64元(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072,076.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B04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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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现金管理金额仍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测机电”)、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下属启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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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5日,公司募投项目“航空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研发制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予以结项,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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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从研发制造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研发制造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利用自身积累的技术经验和优势,对项目进行持续优化,同时加强项目支出的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此外,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收益,形成了部分资金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航空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待节余募集资金理财到期转出及募投项目合同尾款支付完毕之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航空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结项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完成情况;该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涉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测科技”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建峰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航空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结项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完成情况;该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质控复核人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方面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及《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近日,公司收到公证天业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因内部工作调整,公证天业现指派姜铭接替薛敏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本次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姜铭于201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10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有德科立(688205)、亚太科技(002540)、派克新材(60512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