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董事长刘随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现有经营范围基础上,拟新增以下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集装箱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淬火加工;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9)。
根据《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1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将在现有经营范围基础上,拟新增以下经营范围: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集装箱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淬火加工;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前述新增公司经营范围相关内容,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根据上述内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5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公告》等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化表述,相关变更内容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青羊工业总部基地C区10栋9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3日 至2025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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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信息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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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青羊工业总部基地C区10栋9层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相关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月10日下午 16: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
(三)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凤
电话:028-86253596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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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