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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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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24-036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楼第3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毕金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董事陶彬彦先生、孙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和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晓春、刘雨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