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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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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并于2024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振林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振林先生、王明睿先生、葛昕先生、刘波先生、王勇先生、张荣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此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红女士、石丽君女士、赵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此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并于2024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国林先生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李东方女士、赵烜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自科技”)第一届监事会已于2024年8月11日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蔡苗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蔡苗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蔡苗简历: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北自所物流事业部高级工程师。现任北自科技软件信息部主任工程师,北自科技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苗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自科技”)第一届董事会已于2024年8月11日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振林先生、王明睿先生、葛昕先生、刘波先生、王勇先生、张荣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红女士、石丽君女士、赵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东方女士、赵烜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蔡苗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振林简历: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机械总院”)可靠性技术研究中心故障诊断室助理工程师,振华机械技术咨询公司技术开发部经理,中国机械总院包装机械研究所所长助理,中国机械总院人力资源部部长,中机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现任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自所”)党委书记、董事长,北自科技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振林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振林为公司控股股东北自所党委书记、董事长,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振林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2、王明睿简历: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曾任北自所专用电路中心副主任,专用电路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北自所企业规划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明睿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明睿为公司控股股东北自所企业规划部部长,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明睿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3、葛昕简历: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自所机器人中心副主任,北自所企业规划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北自所市场发展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昕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葛昕为公司控股股东北自所市场发展部部长,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葛昕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4、刘波简历: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北自所机器人中心副主任、机器人事业部总经理,北自所副总经理。现任工研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研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波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波为公司控股股东北自所的一致行动人工研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5、张荣卫简历: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湖州机床厂工程师、湖州德马物流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技术经理、湖州德能物流设备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现任北自科技董事,湖州德奥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荣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244,23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荣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6、王勇简历: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曾任北自所物流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北自科技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勇为宁波北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宁波北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宁波北自交付美好工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北自交付美好技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北自交付美好综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勇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红简历: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国泰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高级投资经理,北京世界商讯信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达科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控制经理、总会计师、税务部高级经理、商用车事业部财务总监。现任北京盛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北自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红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2、石丽君简历: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曾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北自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丽君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3、赵宁简历: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物流工程系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物流工程系教授、北京科技大学物流技术与应用编辑部执行主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宁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李东方简历: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员工,中国机械总院党群工作部部长助理、副部长,中国机械总院团委书记、院务工作部副部长、巡视办副主任。现任北自所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副首席合规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东方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东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北自所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副首席合规官,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东方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2、赵烜增简历: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注册内审师、会计师。曾任北自所财务管理部会计主管,中国机械总院审计与法律风控部审计主管、审计处副处长,北自所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北自所财务管理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烜增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赵烜增为公司控股股东北自所财务管理部部长,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烜增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蔡苗简历: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北自所物流事业部高级工程师。现任北自科技软件信息部主任工程师,北自科技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苗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号3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3日

至2025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12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月10日下午15: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5: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号3号楼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楚

联系电话:010-82285183

电子邮箱:dongban@bzkj.cn

邮编:10012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号3号楼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