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
会议由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朱春华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华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陈华(简历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补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候选人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历任苏州佳世达光电有限公司采购主管,贝迪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国际采购中心经理、中国区采购经理。现任公司采购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华女士通过共青城壹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可川科技”)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不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7,2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68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9,64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796.00万元。前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昆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3310017号”《验资报告》。
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审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
■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同意变更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项目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太极大道以北、德昌路以东”变更为“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秦峰北路西侧、祥西路北侧”,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广德裕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母公司可川科技”。
自2023年2月起,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新的实施地点开始项目土建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实施土建;目前,公司已取得该项目所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主厂房建设已基本完工,部分结构已封顶。研发中心项目系功能性器件生产的配套研发项目,因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有所推迟,基于上述两个项目建设统筹安排,为避免设备闲置,故配套研发中心建设整体进度相应延期。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客观原因及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质内容的改变,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外部经济环境、产业形势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管好用好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不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全赞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6日
至2025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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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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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提供上述材料登记,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个人签字/法人盖章的上述登记材料及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人:凡梦莹
联系电话:0512-57688197
传真:0512-36603738
电子邮件:ir@sz-hiragawa.com
2、本次股东大会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