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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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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2024-061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盛薯业”)、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农辣椒”)、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盛绿鑫”)、甘肃中垦玉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垦玉”)。

● 本次担保金额: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亚盛薯业提供担保6,000万元、为兴农辣椒提供担保7,500万元、为亚盛绿鑫提供担保4,000万元、为中垦玉提供担保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总额:截止2024年12月27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9,978.97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概述

(一)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和2024年9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为全资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及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担保业务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盛薯业分两次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共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中心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期限均为1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兴农辣椒分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塔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和4,500万元,期限分别为9个月和1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盛绿鑫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酒泉市肃州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和3,000万元,期限均为1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垦玉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昌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期限1年。

上述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会议审议。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亚盛薯业提供的担保

1. 债权人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

1)债务人: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5,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审计费、査询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它因被担保债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7)反担保情况:无

2. 债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中心支行

1)债务人: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保证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7)反担保情况:无

(二)公司为兴农辣椒提供的担保

1. 债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1)债务人: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3,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反担保情况:无

2. 债权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塔县支行

1)债务人: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4,5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7)反担保情况:无

(三)公司为亚盛绿鑫提供的担保

1. 债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1)债务人: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7)反担保情况:无

2. 债权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酒泉市肃州区支行

1)债务人: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3,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7)反担保情况:无

(四)公司为中垦玉提供的担保

1. 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昌县支行

2. 债务人:甘肃中垦玉种业有限公司

3. 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金额:1,000万元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7.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8. 反担保情况:无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俊平,经营范围:农业新技术研发、推广;马铃薯、菊芋、蔬菜、水果种植(不含种子种苗);化肥、地膜、农用机械及配件、农具、初级农产品、植物淀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资产总额为45,547.21万元,负债总额为29,349.2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6,197.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44%。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458.10万元,净利润-46.01万元。

2.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柯荫,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资产总额为29,277.75万元,负债总额为16,017.5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3,260.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71%。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104.44万元,净利润163.86万元。

3. 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曹勇,经营范围:啤酒花及啤酒大麦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啤酒花颗粒及浸膏加工、销售;纸箱生产、销售;高科技农业新技术、农业新产品开发、加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资产总额为55,432.54万元,负债总额为37,760.4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7,672.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12%。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555.82万元,净利润1,171.75万元。

4. 甘肃中垦玉种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雷金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为农作物种子经营;农药零售;农药批发;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土地使用权租赁;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用薄膜销售;肥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灌溉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428.45万元,负债总额为5,219.8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208.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93%。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36.37万元,净利润131.37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开展的担保行为,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目的是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9,978.97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4%。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