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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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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董事会计划将募投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将“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及“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减少募投项目中的“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同时将“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5)。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战峰主持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并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装饰装修市场发展现状,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做出的合理战略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

建设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概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减少募投项目中的“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同时将“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

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情况:

公司现有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及“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为2024年12月31日。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董事会计划将募投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及“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人民币22,968,924.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30,399,145.45元已于2022年5月16日全部到账。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1,377,063.22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18,408,13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募投项目前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公司在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了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1、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项目总投资减少15,044.6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减少11,845.53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减少3,199.10万元,募投项目变更前后的投资额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更前投资额为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后的金额,具体内容详见2024-054公告。

“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35,071.7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3,199.1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的生产能力,其中提花墙布年产能320万米,刺绣墙布年产能15万米,印花墙布年产能15万米。

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实施进度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将“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调减至20,027.0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应调减至20,000.00万元。项目建成后无缝墙布的生产能力为年产180万米,其中提花墙布年产能169万米,刺绣墙布年产能5万米,循环刺绣墙布6万米,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名称相应变更为“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

(2)调整的募集资金未来用途

“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变更后,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3,199.10万元及其利息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与主业相关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因宏观经济增长波动、房地产市场波动等因素,居民消费能力短期内受到较大影响,复苏还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正积极努力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产品市场布局,积极开拓工装、海外市场。

由于自身行业尚未恢复,公司从经济效益考虑,根据测算结果拟减少投资总额及产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控建设成本,土建厂房的实际投入与最初预算相比有所节约;公司根据市场最新情况,优化、调整设备购置费,适当降低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及部分必要性、紧迫性低的设备购置,减少对设备的采购需求,提升项目建设效率。

(二)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1、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项目总投资减少7,463.29万元,主要是自有资金投入减少,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该募投项目变更前后的投资额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更前投资额为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后的金额,具体内容详见2024-054公告。

“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14,470.4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6,00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新增窗帘产品年产量108万米。

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实施进度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将“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调减至7,007.1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布艺窗帘产品年产量70万米,非布艺窗帘产品年产量38万平方米。

2、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控建设成本,土建厂房的实际投入与最初预算相比有所节约;公司根据市场最新情况,优化调整设备购置费,适当降低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及部分必要性、紧迫性低的设备购置,减少对设备的采购需求,提升项目建设效率。同时充分考虑到市场动态变化与需求等,公司适时调整产品结构。

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现有募投项目“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及“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为2024年12月31日。目前,上述募投项目因受多方因素的影响,未能如期完成建设。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董事会计划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其中“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与“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延长募投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计划延长募投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至2025年6月30日。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及“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重大变化。前述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对公司效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12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等情况,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行延期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其中《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尚需经过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并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装饰装修市场发展现状,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做出的合理战略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其中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5日

至2025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2024年12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受托人本人身份证、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5年1月14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5:00。(四)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73-86026183

传真:0573-86115251

邮箱:leadshow@lead-show.cn

联系人:唐庆芬

公司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