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黄华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为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2、议案2、3.01、3.03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1相关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宏俊、仲伟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8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7)。
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139,8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52%,成交的最高价为16.29元/股、最低价为9.5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5,099,820.08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截至目前,公司未使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前述已回购的7,139,877股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0日及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将2021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26,955,265股变更为1,019,815,388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
2、申报期间:2024年12月28日起45天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申报方式:现场申报、邮寄申报、电子邮件申报(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4、联系人:证券部
5、电话:021-39288106
6、E-mail:ir@deppon.com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