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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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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2024-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ST傲农 公告编号:2024-223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12月26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生物”或“公司”)收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漳州中院”)送达的(2024)闽06破10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傲农生物重整程序。

一、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概述

2024年2月5日,漳州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同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2024年11月5日,漳州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傲农生物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傲农生物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4年12月9日,漳州中院裁定批准傲农生物重整计划,并终止傲农生物重整程序。

2024年12月26日,漳州中院作出(2024)闽06破10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傲农生物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傲农生物重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本院于2024年12月9日裁定批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生物公司”)重整计划后,傲农生物公司在傲农生物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开展了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2024年12月26日,傲农生物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报告了傲农生物公司管理人监督傲农生物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有关情况,申请本院裁定确认傲农生物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傲农生物公司重整程序。

本院认为,傲农生物公司重整计划中规定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根据傲农生物公司管理人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因此,应确认傲农生物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确认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终结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重整程序,引入重整投资人及争取债权人支持,有效化解债务危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整完成后,公司将把握重整契机,形成以饲料加工为基本盘,以养殖和食品为辅助的产业格局,坚持稳健经营、稳步推动产业纵向一体化,通过重整投资人各方面的支持和赋能,实现傲农生物经营优化和升级,进一步提升傲农生物的综合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本次重整预计将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具体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

1、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及因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对持续经营能力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2024年度仍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法院已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能否获得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ST傲农 公告编号:2024-224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12月26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生物”或“公司”)收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漳州中院”)送达的(2024)闽06破10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近日,管理人出具了《关于傲农生物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

● 鉴于公司仍存在其他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傲农”,股票代码仍为“603363”,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对持续经营能力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

因漳州中院于2024年11月5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3)。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漳州中院送达的(2024)闽06破10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近日,管理人出具了《关于傲农生物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票仍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若公司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仍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公司仍因近三年连续亏损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对持续经营能力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傲农”,股票代码仍为“603363”,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四、风险提示

1、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及因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对持续经营能力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2024年度仍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法院已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能否获得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ST傲农 公告编号:2024-225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公司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6月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包括:

1、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下游客户、产业链供应商、公司养殖放养业务的合作养户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

2、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度继续相互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28亿元;公司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66亿元;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6亿元;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20亿元;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20亿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041、2024-044、2024-045、2024-135号公告。

二、2024年11月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下游客户、产业链供应商、公司养殖放养业务的合作养户等产业链合作伙伴共559名合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3,595.81万元。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的担保余额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在2024年11月,实际有发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为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为子公司采购原料或其他业务发生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为子公司采购原料货款及其他相关合同债务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94,756.88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余额110,594.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85%;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48,167.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9.25%;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25,080.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89%;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14,097.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48%。其中,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逾期金额为527,995.69万元,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中的逾期金额为63,984.65万元,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支持下游客户融资而提供担保所产生的,存在一定程度的客户违约风险,公司已计提相应预计负债,针对下游客户的违约风险,公司已制定了专门应对措施,总体担保风险较小。关于公司为下游客户融资提供担保的风险应对措施及预计负债会计政策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请做好傲农生物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中的“问题1”的相关回复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