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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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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4-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方虹港储经审计的总资产837.21万元,净资产837.1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5.99万元,净利润 -15.99万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方虹港储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37.51万元,净资产837.46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30万元,净利润0.30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十九)连云港虹洋港口储运有限公司

1、连云港虹洋港口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洋港储”)成立于2019年11月19日;法定代表人:孙仁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MA20EWPJ9B;注册资本:15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港前大道60号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区块一)办事服务中心503-2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经营范围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船舶港口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盛虹石化(连云港)港口储运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

3、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三级控股子公司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5、虹洋港储单体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虹洋港储经审计的总资产69,500.02万元,净资产10,342.2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90.92万元,利润总额-1,206.33万元,净利润-1,206.33万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虹洋港储未经审计的总资产67,070.14万元,净资产8,859.94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804.36万元,利润总额 -1,490.30万元,净利润-1,490.30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二十)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院”),成立于1994年1月21日;法定代表人:常越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117596223J;注册资本:5537.1861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06号;经营范围:化工、石化、医药、轻工、建筑、电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技术开发、转让,环境工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中介服务,工程设备、配件销售,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化工石油工程监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压力管道设计,压力容器设计,社会风险评估、建筑安装,设备安装,建筑服务,安装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2、股权结构: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石化产业持有其100%股权

3、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5、石化院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石化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169.07万元,净资产 3,975.1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31.62万元,利润总额-849.96万元,净利润-849.96万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石化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254.35万元,净资产3,890.36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607.93万元,利润总额-84.81万元,净利润-84.81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二十一)江苏盛虹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1、江苏盛虹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销售”)成立于2019年6月27日;法定代表人:白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MA1YM0QH4K;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岗前大道西陬山三路北研发中心大楼322室;经营范围:润滑油、燃料油(危化品除外)、日用品、食品的销售;机动车维修、清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原油批发;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肥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合成纤维销售;进出口代理;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石化产业持有其100%股权

3、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5、石化销售单体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石化销售经审计的总资产5.67万元,净资产5.6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07万元,净利润-0.07万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石化销售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64万元,净资产5.64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03万元,净利润-0.03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二十二)盛虹(江苏)先进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1、盛虹(江苏)先进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进材料研究院”)成立于2022年07月07日;法定代表人:白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61MABT59NNXY;注册资本:8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连云港徐圩新区港前大道399号研发中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5、先进材料研究院单体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先进材料研究院经审计的总资产6,377.55万元,净资产-5.1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5.12万元,净利润-5.12万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先进材料研究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7,264.86万元,净资产-23.97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18.84万元,净利润-18.84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二十三)盛虹(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盛虹(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材料”)成立于2022年03月30日;法定代表人:左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7LU5AA1D;注册资本:174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11幢5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5、上海新材料单体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海新材料经审计的总资产10,020.36万元,净资产-2,357.4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19万元,利润总额-2,647.25万元,净利润-2,647.25万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海新材料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9,631.33万元,净资产-4,420.92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2.78万元,利润总额 -2,063.49万元,净利润-2,063.49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助于各公司拓展业务,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

2、公司对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3、公司董事会对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以上担保审批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870.73亿元,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为0。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等值人民币1,126.09亿元,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7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25年1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2、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朱红梅、朱红娟、朱敏娟等关联股东将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持有公司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的关联股东也将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3、议案2、3、4、5均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西楼8F,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李成浩,电话号码:0512一63573480,传真号码:0512一63552272,电子邮箱:tzzgx@jsessh.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西楼,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见下表: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 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