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4版)
1、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6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尔斯)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拟在前次已预计担保额度的基础上,新增子公司对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最高不超过2.5亿元。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担保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哈尔斯”)、哈尔斯(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AERS HK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哈尔斯”)、哈尔斯(泰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AERS(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哈尔斯”)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美元、港币、泰珠,以实际汇率为准,下同)的担保(该金额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本次拟调整及新增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调整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包括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债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同时,香港哈尔斯拟以其持有的泰国哈尔斯股权资产、泰国哈尔斯拟以其自身持有的固定资产为母公司哈尔斯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2.5亿元(或等值美元、港币、泰珠,以实际汇率为准,下同),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协商后确定,以实际融资时签署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上述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授权总裁或其转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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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比例计算以公司202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为基准,未经审计。
三、新增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增被担保人情况简介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05月23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永康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1号
注册资本:466,379,732元
法定代表人:吕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玻璃保温容
器制造;母婴用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体育用品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塑料制品销售;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喷涂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真空镀膜加工;健身休闲活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金都路 968 号;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东路2号6号。)
经查询,哈尔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新增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哈尔斯资产总额299,986.20万元,负债总额118,993.39万元,净资产180,992.81万元,资产负债率39.67%;2023年度营业收入182,469.03万元,利润总额18,236.24万元,净利润16,162.51万元(以上数据为母公司单体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哈尔斯资产总额336,842.29万元,负债总额143,598.12万元,净资产193,244.18万元,资产负债率42.63%;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87,216.26万元,利润总额18,070.03万元,净利润16,277.31万元(以上数据为母公司单体数据,未经审计)。
四、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在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总裁或其转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实际担保发生时,担保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授权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由公司授权代理人根据融资需要和风险评估综合确定。
五、决策程序
1、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向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方式,新增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69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胡志生、应智磊、屠颂华、暨亮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40万股,回购价格为2.4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6,379,732股减少至466,295,732股,注册资本由466,379,732元减少至466,295,732元。
关于上述回购注销引起注册资本减少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9月2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总股本的条款 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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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的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70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13日(周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3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哈尔斯路1号印象展厅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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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别说明和提示
(1)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或邮件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5年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A3座26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巧蓉
联系电话:0571-86978641
传真:0571-86978623
电子邮箱:zqb@haers.com shaoqiaorong@haers.com
5、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登记表。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5”,投票简称为“哈哈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文件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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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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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