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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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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2月25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向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抵押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向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抵押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及子公司与金圆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部分租赁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及子公司与金圆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部分租赁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蜀道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蜀道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详见2024年1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向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抵押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抵押物情况

2024年2月7日,经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该笔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川(2020)新津县不动产权第0001343号,土地面积209659.8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85839.2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川(2020)新津县不动产权第0001344号,土地面积268149.4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5034.97平方米】(以下简称“原抵押物”)作抵押,抵押期限为6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鉴于公司拟将原抵押物与【不动产权证:川(2020)新津县不动产权第0013856号,土地面积42946.7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新津国用(2015)第7550号,土地面积25855.36平方米】合宗,合宗后的不动产权土地面积546611.4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10874.25平方米(以新津区政府部门出具的产权证为准,以下简称“合宗产权”),目前公司已向新津区有关部门提交合宗相关资料。为确保与成都农商银行授信事宜的正常进行,公司现拟将原抵押物变更为合宗产权。除前述外,公司与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项下其他事宜不变。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原抵押物账面原值57,098.89万元,账面净值42,421.56万元;合宗产权账面原值58,606.66万元;账面净值43,602.52万元。

后续公司还将对合宗产权进行分宗,就分宗涉及的抵押事宜,公司将在与成都农商银行协商确定后办理。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向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抵押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公司向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抵押物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及子公司与金圆租赁开展融资性

售后回租业务部分租赁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租赁物情况

2023年10月30日,经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金圆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交科”)与厦门金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上述融资租赁总额10,000.00万元,租赁期限3年,融资成本(IRR)5.86%,保证金250.00万元,回购价100.00元,租赁标的物为公司、新筑交科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9,682.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金圆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鉴于公司拟转让部分原租赁物,经与金圆租赁协商确认,公司拟将原租赁物中部分账面原值3,378.13万元的7项租赁物变更为账面原值2,736.00万元的新租赁物。除前述外,公司及新筑交科与金圆租赁开展融资租赁的其他事项不变。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及子公司与金圆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部分租赁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公司及子公司与金圆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部分租赁物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一)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

(二)授信期限:不超过1.5年。

(三)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年利率不超过3.6%);非融资性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证金比例30%);应收账款无追索权明保理和商票保贴等。

(四)授信目的:流动资金周转。

(五)担保方式:信用。

(六)授信主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上述融资业务具体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能有效缓解公司融资压力,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蜀道租赁开展融资性

售后回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新筑股份”)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磁浮”)拟将部分固定资产作为标的物与蜀道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本次向蜀道租赁融资金额16,0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3年。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蜀道租赁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售后回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蜀道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蜀道租赁基本情况

蜀道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蜀道租赁财务状况

蜀道租赁原名成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主营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等业务。蜀道租赁作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唯一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依托股东的背景优势,立足交通运输、装备制造、公共服务等领域,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的“融资融物”独特功能,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化融资租赁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近五年来蜀道租赁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融资租赁行业中位居前列。蜀道租赁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319,811.94万元,净资产64,152.96万元,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19,831.86万元,净利润5,301.08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2024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拟将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66,113,77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为8.60%)和四川发展轨道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指定主体。上述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鉴于蜀道租赁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蜀道租赁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一)租赁标的物:磁浮业务部分资产。

(二)资产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公司、川发磁浮。租赁标的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标的资产的价值:经与蜀道租赁协商确定,公司提供账面净值不低于16,000.00万元的资产作为租赁物。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融资金额16,000.00万元,IRR不超过5.50%,交易定价以市场方式确定,融资成本与公司存量融资租赁业务平均成本持平。该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拟签订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蜀道租赁保持了较好的合作关系,本次公司、川发磁浮与蜀道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是基于以往合作基础的市场化行为。通过本次售后回租,有利于为公司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盘活存量资产。本次售后回租不影响公司、川发磁浮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川发磁浮的日常经营。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尚未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蜀道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详细了解了本次向蜀道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原因,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川发磁浮与蜀道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系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融资行为,该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6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4-099),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4.00;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提案4.0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9日 8:3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25年1月9日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选举易泰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易泰宇先生将与公司其他四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涂利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截至目前,涂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800股,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发展兴欣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兴能”)常务副总经理。随着后续公司完成川发兴能60%股权转让,涂利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公司监事会对涂利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

易泰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法律硕士,公司律师。曾就职于四川典章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22年至今就职于公司法律合规部,曾任法律合规主管、经理,现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副部长。

易泰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