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全球稳健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5年境外主要交易市场
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2024-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广发全球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广发全球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除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因境内节假日休市外,2025年还将在下列境外主要交易市场节假日暂停广发全球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

若境外主要交易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若境外主要交易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境外主要交易市场节假日

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根据《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除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因境内节假日休市外,2025年还将在下列境外主要交易市场节假日暂停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

若境外主要交易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若境外主要交易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广发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广发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4年12月30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的场内简称为“汽车港股”,扩位证券简称为“港股汽车ETF”,基金代码为“520600”。

截至2024年12月27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0.49%,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