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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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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六人)。董事王卓先生、董事徐阳雪先生、董事崔铭伟先生、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和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周志远先生主持会议,监事和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增加3,000万元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投资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洞口项目”)。洞口项目总投资为37,333.16万元,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2年),目前已商业运营,基本实现满负荷运转。

因现场实际情况变化导致增加的3,000万元征拆费,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函告通知拟由洞口项目投资主体邵阳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泰达环保”)先行支付该费用,待项目竣工决算时计入洞口项目总投资,并由政府方后期给予补偿。为保护公司利益,经与洞口政府方协商,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邵阳泰达环保拟与洞口政府方就前述事宜签署《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合同之补充合同》,增加支付的3,000万元征拆费纳入洞口项目总投资,并将洞口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调整至37年。同时,洞口政府方同意增加通道县、绥宁县的域外垃圾由邵阳泰达环保处理。经测算,增加3,000万投资对应的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7.82%,本次增加投资经济可行。

董事会认为,本次洞口项目增加投资是因政府方要求增加征迁费用进行的追加投资,特许经营期增加7年,有助于提升洞口项目内部收益率,项目经济可行,同意该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该项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等事项。

(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泰达碳资管增资并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碳资管”)增资2,250万元,并由泰达碳资管与广东邦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普供应链”)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天津邦普泰达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邦普泰达”或“合资公司”),发展废旧电池循环利用业务。

邦普泰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泰达碳资管以货币方式出资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邦普供应链以货币方式出资2,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泰达碳资管增资并成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主业方向,同意该议案,并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该项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等事项。合资公司设立需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批通过反垄断申报后方可进行。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泰达碳资管增资并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

(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激励发放》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激励发放按本方案执行。

(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2023年任期激励发放》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高级管理人员2021-2023年度任期激励发放按本方案执行。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泰达碳资管增资

并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泰达碳资管增资并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现专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碳资管”)增资2,250万元,并由泰达碳资管与广东邦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普供应链”)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天津邦普泰达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邦普泰达”或“合资公司”),发展京津冀废旧电池循环利用业务。邦普泰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泰达碳资管以货币方式出资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邦普供应链以货币方式出资2,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合资公司设立需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批通过反垄断申报后方可进行。

(二)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广东邦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投资)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MAA4L7YY7T

4. 成立时间:2022年11月3日

5. 注册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平治路9号之一

6. 法定代表人:杨云广

7.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8.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三)邦普供应链实际控制人为曾毓群、李平,邦普供应链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经查询,邦普供应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泰达碳资产增资2,250万元。

2. 基本信息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C6FTB99B

(3)成立时间:2023年1月11日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7871号)

(5)法定代表人:李志勇

(6)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认证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子认证服务;认证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4.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3年数据已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5.泰达碳资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邦普泰达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1. 出资方式

邦普泰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泰达碳资管以货币方式出资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邦普供应链以货币方式出资2,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

2. 基本信息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具体以市场监管机关核准为准)。

(5)经营期限:2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3. 股权结构

泰达碳资管以货币方式出资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邦普供应链以货币方式出资2,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

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4.拟投资项目经营思路

合资公司将依照新能源电池废旧电池回收贸易业务、一体化处理基地建设(物理厂,计划落户天津南港工业区)两个步骤开展业务。

退役电池贸易业务作为合资公司运营、销售及投资建设物理厂的重要支撑,贯穿合资公司经营发展全生命周期。通过开展贸易业务,建立渠道优势,固化回收量,满足物理厂运营基本需求及基础处理量。同时,根据贸易业务具体开展情况推动一体化处理基地(物理厂)建设,以废旧电池废料深度拆解、干法加工处理再出售的方式,获得加工利润。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邦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同意成立合资公司经营废旧电池及新能源汽车回收、处置等业务。

2.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经营范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具体以市场监管机关核准为准)

(2)经营期限: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公司经营期限届满的,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延长。

(3)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及出资: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2,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

全体股东应在公司设立后30日内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完成货币出资100万元,其余4,900万元出资时间由合资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如公司资金不足,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各股东或其关联方应根据持股比例增加注册资本或提供股东借款,或根据第三方融资机构需要,按持股比例提供第三方融资机构认可的增信措施。如一方无法提供第三方融资机构认可的增信措施,则该股东方或其关联方向提供担保措施的另一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方式的反担保(担保主体应是双方实际控人主体或另一方股东认可的其他关联方),合资公司向担保方按持股比例支付年化1%的担保费。

(4)公司治理:

股东会: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全体董事会成员中,邦普供应链有权向合资公司提名2位董事,泰达碳资管有权向合资公司提名1位董事。各方应当保证提名董事的当选。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双方同意,董事长由泰达碳资管提名的董事担任。

监事: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由邦普供应链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由一名总经理和二名副总经理组成,公司总经理由邦普供应链提名,其中一名副总经理由泰达碳资管提名,另外一名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邦普供应链选派,设置一名财务经理,由泰达碳资管选派。

3.利润分配:

公司分配红利,按照各股东实际缴付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各股东。

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贯彻“双碳”战略,助力循环经济发展,抢抓头部企业合作先机,公司拟成立合资公司开展废旧电池循环利用业务,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拓展新能源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主业方向。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并成立合资公司可能面临参股公司经营管理、原材料的量价波动风险与销售、物理厂建设进度及盈利情况未及预期等风险。后续,公司将积极参与参股公司经营和公司治理。合资公司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积极拓展原材料渠道,推动京津冀废旧电池回收网络体系搭建工作,全力提升废旧电池回收量,推动物理厂建设。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合资公司股东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周志远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64人,代表股份506,832,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482%。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486,659,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810%。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63人,代表股份20,173,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7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批2025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8,83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30%;反对7,813,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17%;弃权179,0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180,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3801%;反对7,813,7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7324%;弃权179,0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二)《关于审批2025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9,097,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38%;反对7,580,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6%;弃权155,1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1,143,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74%;反对5,539,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29%;弃权150,6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0,996,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85%;反对5,701,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0%;弃权134,0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媛、门亮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