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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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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等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坚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永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8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刘柏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或“公司”)拟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共同对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新能舟山海风”)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55%增资38,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新能舟山海风注册资本将由3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00,000万元人民币。股东双方持股比例不变。

● 浙能国际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新能舟山海风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股东浙能国际,将原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至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新增认缴出资15,500万元,累计认缴出资16,500万元;公司放弃部分优先增资权,由浙能国际新增认缴出资13,500万元,增资完成后浙能国际持有浙新能舟山海风45%股权,公司持有浙新能舟山海风55%股权。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及放弃部分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浙新能舟山海风下属普陀海风项目实施情况,公司本次拟与浙能国际按持股比例共同向浙新能舟山海风增资,其中公司出资38,500万元,浙能国际出资31,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新能舟山海风注册资本将由3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新能认缴55,000万元,浙能国际认缴45,000万元,后续具体实缴出资视项目进展情况根据股权比例逐步到位。

公司与浙能国际的控股股东均为浙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能国际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永胜回避表决。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4楼1405室

注册资本:4,600,529,285.00港元

成立日期:2004年8月11日

经营范围:煤炭、燃料油及天然气等能源进出口贸易,海外投融资业务

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4.17%,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35.83%

关联关系:浙江新能与浙能国际的控股股东均为浙能集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浙能国际资产总额人民币342.61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17.00亿元,营业收入人民币29.25亿元,净利润人民币6.92亿元(以上数据为外币折算,未经审计)。

浙江新能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浙能国际保持独立,浙能国际资信状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DPUU2W37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721号永跃大厦3楼304-99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寿东升

成立日期:2024年7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住房租赁;船舶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结构:浙江新能持股55%,浙能国际持股45%。

浙新能舟山海风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增资后,浙新能舟山海风的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0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后,浙新能舟山海风股权结构如下: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拟将浙新能舟山海风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00,00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70,000万元,由浙江新能和浙能国际按出资比例增资,其中浙江新能新增注册资本38,500万元,浙能国际新增注册资本31,500万元。本次增资浙江新能与浙能国际均以货币同比例出资,同股同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将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快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和浙新能舟山海风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申请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永胜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浙能集团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7,863.68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浙能集团发生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累计5次,金额合计77,863.68万元。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嵊泗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浙新能舟山海风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股东浙能国际,将原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至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新增认缴出资15,500万元,累计认缴出资16,5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及放弃部分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024年11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奉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向浙能国际转让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宁波碳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3.65%未实缴股权,该部分股权对应认缴金额2,160万元(外币折算)。

2024年11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浙能集团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浙江浙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未实缴股权(1,000万股)的出资权,该部分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303.68万元。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0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5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5日

至2025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月13日(周一)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一17:00

2、登记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3、联系人:张弦

邮政编码:310020

联系电话:0571-86664353

传真号码:0571-87901229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如采用邮寄、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请将上述材料在2025年1月13日下午16:30前送达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