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转增4.9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存在差异化分红。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16,394,791.90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203,584.75元,盈余公积金为75,704,181.19元,资本公积金为5,224,754,759.96元。为满足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经董事会决议,拟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票流动性,具体情况如下: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83,029,659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0,090,435股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9,804股后的总股数为472,909,420股,合计转增231,725,61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714,755,274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2024年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增加注册资本和扩大股票流动性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15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5日
至2025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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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8月1日、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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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1月10日17:00,邮件中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4、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登记地点:北京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商务中心8层容百科技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济芸
联系电话:0574-62730998
电子邮箱:ir@ronbaymat.com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商务中心8层容百科技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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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4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慧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2)。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