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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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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4-07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9楼)。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刘国平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3名,代表股份364,141,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08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174,016,74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93,750,298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80,266,447股。)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股份294,219,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358%。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421名,代表股份69,922,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7%。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为420名,代表股份10,175,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0名,代表股份10,175,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419%。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分别审议通过了: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9,683,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2.2987%;反对4,526,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431%;弃权59,930,9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747,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6.45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64,6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3.7059%;反对4,526,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4.4887%;弃权1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8054%。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李宁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507,6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2767%;反对2,401,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596%;弃权2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541,2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4.1145%;反对2,401,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3.6054%;弃权2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80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军、马炜晨

3、结论性意见: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4-074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2月25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在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王治军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治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治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结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个人简历:

王治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4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高级项目经理、本公司助理总裁,现任本公司监事兼行政事务中心、审计中心负责人等,同时兼任湖北海立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盛世通钢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其在本公司任监事的任期自2015年9月至今。王治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治军先生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