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4-082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4080号侨城坊1号楼29层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侯延奎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345,599,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45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332,906,0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605 %;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2,693,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12,831,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8,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2,693,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关联股东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通济永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五)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345,599,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45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332,906,0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605 %;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2,693,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12,831,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8,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2,693,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八)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关联股东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通济永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出售西安高隆盛、西安配销100%股权方案的议案》
子议案:1.01交易整体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79,637,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18,860股;弃权1,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52%;反对18,860股;弃权1,010股。
子议案:1.02交易主体
表决情况:同意79,607,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4%;反对18,860股;弃权31,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8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14%;反对18,860股;弃权31,010股。
子议案:1.03标的资产
表决情况:同意79,637,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18,860股;弃权1,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52%;反对18,860股;弃权1,010股。
子议案:1.04交易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子议案:1.05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子议案:1.06支付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子议案:1.07交易费用和成本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79,630,6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0%;反对23,2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05,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953%;反对23,260股;弃权3,010股。
子议案:1.08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子议案:1.09债权债务处理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子议案:1.10人员安置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子议案:1.11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三)审议通过了《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7,100股;弃权4,77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7,100股;弃权4,77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63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回避265,942,966股。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96%;反对18,860股;弃权3,010股。
以上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蔡涵、杨佳佳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4-084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人乐;证券代码:002336)股票价格于2024年12月26日、12月27日、12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0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ST和*ST主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偏离值累计达到±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2023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公告。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目前仍在推进中。
4、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7月13日、9月30日、11月1日、12月4日披露了《关于拟挂牌转让14家子(孙)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议案》、《关于拟挂牌转让14家子(孙)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公告》、《关于挂牌转让14家子(孙)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进展公告》、《关于挂牌转让14家子(孙)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的进展公告》、《关于挂牌转让14家子(孙)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事项进展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14家子(孙)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等13家有经营门店子(孙)公司和1家物流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该交易事项已经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津配销与受让方天津优达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另外13家有经营门店子(孙)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项目已受让方成都惠顺多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截至2024年12月30日已完成工商变更过户手续。
5、2024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因货款结算不及时引起诉讼保全,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努力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争取获得债权人的理解与支持,并将持续关注账户被冻结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和手段,并尽最大努力尽快解决货款结算问题,保障公司经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6、公司于2024年9月7日、11月23日、12月7日、12月14日、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西安高隆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交易已经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已与受让方西安东和晨升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合同,西安高隆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已与陕西韩建信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合同。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相关议案。2024年12月28日,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予以回复并公告。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相关议案。
7、2024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因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将涉及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集团”)函告,因对下属西安曲江城市产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绍兴柯桥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下属公司到期未还款导致绍兴市人民法院拟对文化集团持有的公司3200万股股票进行司法拍卖以偿还前述借款。文化集团已与相关金融机构磋商,在2024年10月28日前,以置换的形式偿还柯桥汇金公司本金及相应利息,确保司法拍卖事项不会进一步推进。2024年10月24日,绍兴柯桥汇金公司已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撤回拍卖申请书》,表示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协议,申请撤回该司法拍卖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
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说明与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复函》。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4-083
关于挂牌转让14家子(孙)公司100%
股权及相应债权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4年7月12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14家子(孙)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14家子(孙)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14家标的公司包括: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等13家有经营门店子(孙)公司和1家物流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配销”)。
2024年9月13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挂牌转让14家子(孙)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准和备案后办理本次挂牌转让具体事项,在确定交易对方后按产权交易中心规则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2024年9月23日,公司收到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人人乐出售有关资产事项的相关批复。同时,天津配销在西安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的挂牌期限已满,西安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经审核确定天津优达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优达集团”)为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2024年9月27日,公司与天津优达集团协商一致签订了相关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人民币238,512,200元(贰亿叁仟捌佰伍拾壹万贰仟贰佰元整)价格将持有的天津配销100%股权转让给天津优达集团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2024年10月29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等13家有经营门店子(孙)公司在西安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期满。次日公司收到西安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结果通知书,告知公告期间收到1家意向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西安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根据资格条件要求对已报名的意向受让方成都惠顺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惠顺多”)进行审核,初步审核基本符合受让资格条件,公司可以与意向受让方洽商签约事宜。
2024年12月2日,公司与成都惠顺多协商一致签订了股权转让相关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公司以人民币13元价格将持有的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等13家有经营门店子(孙)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成都惠顺多商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合同约定对13家有经营门店子(孙)公司截止交割日涉及的债权债务情况承担及资金、人员等相关事宜的安排。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14家子(孙)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事项进展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合同生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公司已完成了13家有经营门店子(孙)公司的全部工商过变更登记工作。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