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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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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5版)

公司向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固井分公司租赁公司部分办公用房,公司向其收取房屋租赁费用。

5.收取商标使用费

美丰梅塞尔被我公司授予分许可证并获得保密知识技术经验的使用权,公司向其收取商标使用费。

6.受托加工产品

公司接受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加工油田化学剂,有利于充分利用中原工程钻井院、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在油气田高分子材料方面科研攻关与现场应用形成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充分发挥公司化工领域专长,研发生产高性能油田化学剂产品,提升公司行业竞争优势和价值创造能力;同时也可充分利用中原工程钻井院、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销售渠道,降低渠道开发成本。

7.采购软件

公司向中石化石油工程地球物理有限公司购买连续高精度人员定位系统及多元融合智能识别系统,有利于运用国内专业软件系统,强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保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收款条件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经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形成以下审议意见:

(一)经对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解,我们确信所列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内容,其必要性可以肯定,且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对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

(三)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73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

2025年1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披露情况

1.议案1的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70)、《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7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2)中披露。

2.议案2的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6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3)中披露。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说明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时,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也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该事项详见与本通知同期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2)。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3.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与本通知同期上网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时间

2025年1月16日9:00~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402537370@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六)会议费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1.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本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1

2.投票简称:美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5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事项:

表二: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若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7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7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10: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董事王霜女士,独立董事朱厚佳先生、潘志成先生、梁清华女士以视频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表决结果:

1.在审议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中石化控制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勇先生、王霜女士回避了表决。本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在审议公司与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美青化工”)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何琳先生回避了表决,本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公司与其他关联方(除中石化控制企业、美青化工以外)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2)。

(二)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7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