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02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28.00元/股),已触发“福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次一交易日起一个月内(即2025年1月2日起至2025年2月1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公开发行了3,0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30亿元,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30%、第三年0.4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4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22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22转债”,债券代码“113661”。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8年11月2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65.07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5月26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46.3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福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4年6月24日,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32.9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福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28.00元/股),已触发“福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调整、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次一交易日起一个月内(即2025年1月2日起至2025年2月1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2月2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福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福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01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22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件。同意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次一交易日起一个月内(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2月1日),如再次触发“福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03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7日
至2025年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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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可以采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5年1月17日下午13:3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樱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1300
电话号码:0571-61076968
电子邮箱:fst-zqb@firstpvm.com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
● 报备文件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