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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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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8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31日以网络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碱回收技改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374.7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尚未完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碱回收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1)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7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31日以网络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碱回收技改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374.7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尚未完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1)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8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山纸业”)2022年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碱回收技改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公司本次拟将“碱回收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截至2024年12月27日的节余募集资金4,374.73万元用于尚未完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十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238,067.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22日出具的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概述

因公司超声波制浆技术产业化进程缓慢及近年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处于停滞状态。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10月2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中止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项目”的实施,并将募投项目变更为“碱回收技改项目”和“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基本情况

“碱回收技改项目”系2022年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述项目现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拟进行结项。

上述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68,014.6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27日,扣除应付未付金额6,673.83万元后,节余募集资金4,374.73万元(含利息收入),节余募集资金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比例为6.4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质保金等,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节余金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注2: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合同的约定,本项目结算尚未最终完成,募集资金应付而未付金额可能变动,继而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产生影响。考虑结算调整后变化后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预计不超过6,800万元,即节余募集资金金额超过该募投项目总投资的5%,但不超过该募投项目总投资的10%,本次事项已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及十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最终账户结算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加强材料和设备成本控制;通过优化施工流程降低建设成本及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碱回收技改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374.7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10月25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纳入募投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99,159.12万元,其中49,000万元来自募投资金,剩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本次将上述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使用后,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合计6,673.83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支付。待支付款项完结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碱回收技改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支付款项完结后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出 发,有利于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运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十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374.7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碱回收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