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4-06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本部161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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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凯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1人,董事徐光先生、马继宪先生、尤勇先生(独立董事)由于公务原因不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2人,监事韩放先生、柳立明先生由于公务原因不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大唐国际母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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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2025-2027年度《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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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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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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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涉及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份数合计9,816,330,34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3.04%,须于并已于本次股东大会上就第2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第1项议案为非累计投票的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项议案为非累计投票的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3项议案为累计投票的普通决议案,候选非执行董事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二分之一以上票数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樊利涛、王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4-06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第十一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于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3名。马继宪董事、尤勇董事由于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分别授权田丹董事、宗文龙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2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凯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表决,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审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安排,调整后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
召集人:宗文龙(独立董事)
委 员:牛东晓(独立董事)、尤勇(独立董事)、朱梅、金生祥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牛东晓(独立董事)
委 员:宗文龙(独立董事)、赵毅(独立董事)、田丹、赵献国
(三)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牛东晓(独立董事)
委 员:尤勇(独立董事)、赵毅(独立董事)、马继宪、蒋建华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