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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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2025-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5-001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总金额:22.8亿泰铢(折合人民币约4.77亿元)(未税)。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此次交易属于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Acter Technology Co.,Ltd.(以下简称“泰国Acter”)的日常经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在海外工程业务的承接能力,为公司后续海外工程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验,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履约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泰国Acter于2024年8月22日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限于保密义务,不披露其全称)签署《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总包工程的第一阶段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金额为9.2亿泰铢(折合人民币约1.93亿元)(未税)。

2024年12月31日,泰国Acter收到客户签发的《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总包工程的第二阶段工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就前述《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追加附加工程,附加工程即《补充协议》金额为22.8亿泰铢(折合人民币约4.77亿元)(未税)。

由于正式协议签署涉及多方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补充协议》约定的附加工程金额已统计在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在手订单中,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圣晖集成关于在手订单情况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本次为公司收到客户签发的正式协议。

依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补充协议》属于公司信息披露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二、合同披露依据及审议程序情况

(一)披露依据

根据圣晖集成《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达到下列披露标准之一的,应及时披露:

1、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

2、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披露标准,属于公司自愿性对外披露,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三、合同标的及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泰国Acter于2024年8月22日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总包工程的第一阶段合同》;2024年12月31日泰国Acter获得客户签发的《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总包工程的第二阶段工程补充协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发包方:某科技有限公司

2、承包方:Acter Technology Co.,Ltd.

因本次交易涉及保密相关条款,且出于商业秘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故不予披露交易对手方(即发包方)的具体情况。

3、公司及子公司均与该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概况

发包方同意委托承包方按照和根据中标通知书及其附件、合同文件规定、工程标单、合同图纸、施工规范、投标须知及相关附件所示的工程完成工程,承包方同意接受此委托。

2、付款条件:

(1)预付款:20%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进度款依据双方于发包方验收确认的完工进度结算并支付。待条件满足后,在收到承包方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对应批次的进度款。

(3)保留款:10%

3、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协议履行或与本合同、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解决,则此类争议、争论或索赔应根据提交仲裁时适用的司法部仲裁研究所《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并由仲裁研究所主持仲裁过程。

4、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双方约定并同意,本合同签订地为泰国曼谷。

(四)《补充协议》主要条款

1、附加工程范围:

(1) B栋

(2) C栋

(3) D栋

(4) E1号楼

(5) E2号楼

(6) 基础设施MEP服务

(7) 2个警卫室(F&G楼)的外部和硬质景观美化工程

2、合同金额:22.8亿泰铢(折合人民币约4.77亿元)(未税)。

3、除上述约定外,其他主要条款与《合同》一致。

注:《补充协议》以英文签署,为方便广大投资者阅读,以上为中文译本中的该协议主要内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日常经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提高公司在海外工程业务的承接能力,为公司后续海外工程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验,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履约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