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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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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水务”)拟对其控股子公司绵阳市新永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永供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4,5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出具《流动性支持承诺函》,国润水务对该笔贷款业务提供流动性支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024年12月31日,已履行子公司国润水务的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绵阳市新永供水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08月06日

3.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永兴镇永安路26号

4.法定代表人:蒋学军

5.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自来水的生产、销售,供水设施的安装与维修,水暖器材及建筑材料的销售,承担灌排工程及供水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勘察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国润水务持有新永供水56%股权,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永供水6%股权,刘芮杉等18名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新永供水38%股权。

8.与公司关系:新永供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润水务的控股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9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10.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新永供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国润水务将积极督促新永供水按照《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资金,并切实履行还款责任,偿付贷款本息等,如新永供水公司出现还款缺口,国润水务将为新永供水在《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项下按时足额支付全部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未付款项提供流动性支持,以确保其按时足额履行还款责任。新永供水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的(包括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形下新永供水未按要求还款的)银行有权要求国润水务代为偿还新永供水在《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未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全部新永供水应付未付款项。

四、本次担保事项的影响

本次担保为国润水务为其控股子公司新永供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提供担保,以支持新永供水进行银行融资,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新永供水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新永供水股东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永供水6%股权)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企业,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绵阳市市属出资企业融资和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无法对新永供水提供担保,新永供水其他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新永供水38%股权)为新永供水本次向银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按照其持股比例向国润水务提供保证反担保。本次被担保人新永供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国润水务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2,058.87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0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