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环山路88号嘉化研究院二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郁明先生、黄恺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全部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开展202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授权2025年度期货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6.01《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6.01、议案7、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雪 王佩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1.9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及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经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9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78元/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9,605,14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1%,回购成交最高价为8.25元/股,最低价为6.73元/股,均价为7.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21.2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