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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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芜湖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
特许经营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2025-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芜湖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

特许经营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期收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本公司(作为牵头人)和联合体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芜湖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由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芜湖市住建局”)实施,按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中标后需要与联合体单位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BOT模式实施,建设规模6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构筑物、AAO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出水泵房、鼓风机房、变配电间、仪表间、污泥脱水机房以及相关配套设备安装等,出水执行国家一级A标准,项目总投资2.77亿元,其中项目建设期政府投资支持金额为1.49亿元,特许经营期限40年。项目公司与芜湖市住建局签署《芜湖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协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参与竞标芜湖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特许经营BOT项目并于中标后实施及设立芜湖天创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中标后在芜湖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由其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联合体各方按持股比例现金出资。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12月31日,项目公司一芜湖天创水务有限公司已经成立,项目公司与芜湖市住建局签署《芜湖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特许经营权

芜湖市住建局将本项目的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并享有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

2.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40年,自特许协议生效日起算。

3.注册资本金

注册资本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20%,可在项目建设期间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融资需要逐步实缴到位。其中本公司出资比例55%、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35%。

4.土地使用权

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属于政府方,在特许经营期内,本项目涉及用地由政府方提供给项目公司无偿使用。

5.付费机制

本项目收费来源主要为政府依法向服务范围内用户(各类排水户)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方式为政府方或其依法授权的机构(供水企业)代为向用户收费,缴入国库的污水处理费由政府统筹,根据本协议和运营绩效评价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6.付费调整

污水处理服务费综合单价初始值为1.21元/立方米。项目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可根据有关政策或经营成本变化情况向政府方提请启动调价论证,综合考虑物价指数、药剂价格、电费价格、劳动力成本及其他因素变化的影响,根据调价公式对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进行调整,原则上申请时间间隔不少于3年。

(二)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芜湖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2.公司核心主业: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3.注册资本:人民币5540万元,由联合体各方按占股比例现金出资,其中本公司现金出资3,047万元(持股比例55%),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54万元(持股比例10%),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939万元(持股比例35%)。

4.注册地址:三山经济开发区五华山路与保定渠交叉口北侧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固体废物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公司治理结构: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三人,其中两名由本公司提名,一名由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设总经理一人,财务总监一名,副总经理根据需要确定,均由本公司推荐。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可增加本公司权益类污水处理业务规模6万m3/d,与公司拓展主业的发展战略相契合,有利于夯实与地方政府良好的合作关系,对进一步稳固本公司在安徽地区的行业地位及市场份额,增加区域影响力、提升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具有积极意义。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属于正常的特许经营水务项目模式,主要风险是政府付费能力、技术运营和政策变更等风险。鉴于本公司具有国内领先的技术运营能力,且已在安徽地区投资实施并稳定运行多个污水处理项目,政府付费良好,未来项目公司有信心与政府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沟通协调,保证项目正常收益及运营。

关于本项目的后续事项,本公司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02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2024年第四季度及预留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数量为3,196,126份,行权期自 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1月20日止;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282,665份,行权期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12月20日止。行权方式均为自主行权。

● 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2024年第四季度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均未行权。

●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现已届满,未在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4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0年12月1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集团”)下发的《关于同意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津城投企管[2020]360号),天津城投集团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5、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6、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2021年1月21日为授予日,同意向155名激励对象授予1,217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1日,同意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134.8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1日,并同意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134.80万份股票期权。

10、2022年1月24日,公司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了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11、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2、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3、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4、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权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5、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已行权情况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人数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137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激励对象均未行权;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15人,截至2024年12月20日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激励对象均未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均未行权,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因此公司股本结构没有变化。

四、本次行权结果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没有变化,仍为1,570,418,085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