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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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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版)

四、借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因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公司将积极跟踪GEN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其资金用途,敦促GEN履行还款义务,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次提供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因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针对上述借款,公司将积极跟踪GEN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其资金用途,敦促GEN履行还款义务,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5,60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5%,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0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一、本次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通知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本次申请发行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价格:本次平价发行,发行价格即面值;

4、面值:人民币100元;

5、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6、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7、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8、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9、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10、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偿还到期的债券、补充营运资金及项目建设资金等。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更好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决定或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2、聘请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6、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进展情况。

四、本次申请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可以使公司的融资渠道多元化,能够更有效地满足公司“城市矿山开采+新能源材料制造”双轨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并进一步的优化了公司资本结构,有助于公司产业发展行稳致远。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0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9月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等因素综合考量,同意对已回购的部分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5,000,000股由原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024年12月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5,000,000股股票的注销手续。该部分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5,131,291,557股变更为5,126,291,557股,注册资本由5,131,291,557元变更为5,126,291,557元。

因此,公司决定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总股本等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0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被动形成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公司整体战略考虑,整合及优化公司现有资源配置,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加快发展公司核心业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近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荆门绿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格林美(荆门)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污水公司”)60%股权转让给荆门市鼎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天水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间接持有工业污水公司40%的股权,工业污水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前,在工业污水公司作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期间,为支持其日常业务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荆门)”)存在为其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1.24亿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工业污水公司将成为公司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格林美(荆门)对工业污水公司提供的1.24亿元担保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下属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借款提供担保的延续,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被动形成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格林美(荆门)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8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柳涛

注册资本:33,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迎春大道3号

经营范围:工业污水处理;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情况

股权转让前,公司全资孙公司荆门绿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工业污水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后,公司全资孙公司荆门绿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工业污水公司40%股权,鼎天水务持有工业污水公司60%股权。

3、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4、工业污水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2019年8月15日,工业污水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荆门市分行营业部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42089901-2019年(营部)字0037号),借款金额1.6亿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2034年8月18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荆门)为该笔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荆门市分行营业部签署了《保证合同》(42089901-2019年营部(保)字005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借款担保余额为1.24亿元。由于工业污水公司向银行借款尚未到期,为不影响工业污水公司正常业务运营及发展,格林美(荆门)拟继续为工业污水公司提供担保。因此,该担保余额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原有担保的延续。

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将落实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将由鼎天水务出具反担保函按照持股比例向格林美(荆门)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因公司转让全资下属公司部分股权被动形成的,实质是公司对原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原有担保的延续。公司根据已签署的协议继续对原下属公司履行相关担保义务,是为了保障工业污水公司日常经营的有序开展。本次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并且鼎天水务按照持股比例向格林美(荆门)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而被动形成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并且鼎天水务按持股比例向格林美(荆门)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704,033.96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4.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408,251.86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06%,其中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37,853.71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2%)外,其余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1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潘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魏薇女士已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潘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潘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潘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调整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潘峰先生(召集人)、刘中华先生、潘骅先生。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潘骅先生简历:

潘骅,男,汉族,1978年2月生,江南大学机械制造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无锡市布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布勒设备工程(无锡)有限公司、无锡东寅拉链有限公司。潘骅先生2009年入职格林美,历任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潘骅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40,6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潘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1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4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5年1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座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第1至5项提案已经2025年1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项和第4项提案已经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3项和第4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月21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1月21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座20层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 系 人:潘骅、何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0”,投票简称为 “格林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