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1日(星期二)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至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不接受电话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8:00-11:30,13:30-16:30。
(三)登记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雪云
电话:0311- 85962650
传真:0311- 85965550
电子邮件:bod@bosun.com.cn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附件1:
回 执
截至2025年1月15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月2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
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限售股 / □流通股
证券账户卡号:
有效期至: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82”,投票简称为“博深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辞去职务
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辞去职务情况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陈怀荣先生,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冯昭洁先生,董事董敏先生,董事李滨先生四人递交的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陈怀荣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冯昭洁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
董敏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李滨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怀荣先生、冯昭洁先生、董敏先生、李滨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为保障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受影响,公司董事会征得陈怀荣先生本人同意,在公司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前,其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陈怀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9,097,6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2%,其辞职后仍将严格遵守股份变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冯昭洁先生、董敏先生、李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陈怀荣先生、冯昭洁先生、董敏先生、李滨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怀荣先生、冯昭洁先生、董敏先生、李滨先生在董事会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工作及有效运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杜继新先生、陈志强先生和彭学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推荐杜继新先生为董事长人选。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杜继新先生、陈志强先生和彭学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对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继新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职于山东省交通工程总公司;2010年6月至2015年7月,任职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2015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职于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2018年11月至2024年12月任职于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安质物资部职员、副部长,审计法务部副部长、部长。
杜继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除前述曾经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外,杜继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陈志强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毕业于中南大学,2011年7月至2015年7月,留校工作,任中南大学政治辅导员;2015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职于山东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12月至2021年11月,先后任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征迁协调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2021年11月至2024年12月,任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企管部(董事会办公室)副部长(副主任);2024年12月至今,任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主任)。2023年7月至今,兼任?山铁绿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陈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除前述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外,陈志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彭学国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资产评估师。2007年3月至2018年1月,先后任职于山东锦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山东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鲁信文化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1月至今,任职于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历任风险控制部职员、副部长、风险合规部部长、风控总监,现任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铁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彭学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除前述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外,彭学国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且确认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补选杜继新先生、陈志强先生和彭学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按照候选人分别进行了投票,各候选人得票均为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辞去职务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月21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